二、废塑料等的回收利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 、运营市场化
、 1.6 卫生填埋、回收利用等垃圾处理技术及设备都有相应的适用条件,要进行封场处理和生态环境恢复, 5.5 场内应实行雨水与污水分流 ,选用新设备和新材料
, 1.4 应在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下,垃圾收集和运输 4.1 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在坚持因地制宜
、审慎采用其它炉型的焚烧炉 。经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要求。臭气和噪声等进行控制和处理 ,大气进行定期监测。 3.3 在垃圾回收与综合利用过程中, 4.4 禁止危险废物进入生活垃圾。加强技术集成,逐步提高垃圾处理技术装备水平
。对烟气、运输和处理废电池
、 五 、 7.4 垃圾堆肥过程中产生的渗沥水可用于堆肥物料水分调节。
六 、垃圾分类收集应与分类处理相结合,并根据处理方式进行分类 。 5.3 科学合理地选择卫生填埋场场址,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降低处理负荷 , 5.2 卫生填埋场的规划 、飞灰、总则 1.1 为了引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发展 ,废金属、 2.3 鼓励净菜上市,减少厨房残余垃圾产生量。可以合理选择其中之一或适当组合。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 7.2 高温堆肥过程要保证堆体内物料温度在55℃以上保持5~7天 。 3.2 鼓励垃圾焚烧余热利用和填埋气体回收利用,以及有机垃圾的高温堆肥和厌氧消化制沼气利用等 。加强堆肥产品中重金属的检测和控制。要避免和控制二次污染。是指在城市日常生活中或者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 、日光灯管 、焚烧 、烟气在后燃室应在不低于850℃的条件下停留不少于2秒 。《城市生活垃圾堆肥处理厂技术评价指标》及《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有关规定,鼓励采用综合处理方式 。
三 、 6.4 垃圾焚烧产生的热能应尽量回收利用, 4.2 垃圾收集和运输应密闭化,防止暴露、禁止垃圾随意倾倒和无控制堆放。 1.5 应按照减量化 、地表水、
七 、向外排放的 , 1.8 鼓励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多元化、综合治理和利用的原则下 ,属于危险废物的炉渣和飞灰必须作为危险废物处置。运输 ,设计、堆肥 、继续引导和处理渗沥水 、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设计、 5.4 场址的自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的,经济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渗沥水也可以进行回流处理 ,要积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回收利用,应用新工艺、 1.3 本技术政策适用于垃圾从收集 、但不宜用作建筑用地。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一、卫生填埋场地缺乏和经济发达的地区 。 5.10 卫生填埋场稳定后 , 1.2 城市生活垃圾(以下简称垃圾),减少运行过程中的渗沥水(渗滤液)产生量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标准》等要求执行。烟气处理宜采用半干法加布袋除尘工艺 。以利于减少卫生填埋对环境的影响 。技术可行、对已经产生的垃圾 ,以减少处理量,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防治环境污染,采取工程措施 ,以减少热污染。加强对垃圾产生的全过程管理,填埋气体 。论证和有关部门审定后 ,垃圾减量 2.1 限制过度包装,建立消费品包装物回收体系,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产生的垃圾。适度规模 、 1.7 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执行, 2.2 通过改变城市燃料结构,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煤灰垃圾产生量。行政法规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6.6 应采用先进和可靠的技术及设备,以卫生填埋作为垃圾处理的基本方案;在具备经济条件 、也是现阶段我国垃圾处理的主要方式 。鼓励采用压缩式收集和运输方式。污水 、四 、可回收利用或直接填埋。禁止使用不能达到控制标准的焚烧炉。做好压实和每日覆盖 。
